Copyright©2021-2025 xfj.cngy.gov.cn All Rights Reserved.
主办单位: 广元市信访局
地址: 广元市利州区商业街70号
联系电话:0839-3262412 技术支持:程友科技
网站标识码 :5108000055 蜀ICP备14032446号-3
 
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354号
访问数量: 3651246
信访办理知识
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机关、单位,未认真履职面临哪些责任情形?
发布时间:2026-04-07 10:17 来源:四川省信访局
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机关、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其上级机关、单位责令改正;造成严重后果的,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:
一是推诿、敷衍、拖延信访事项办理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结信访事项;
二是对事实清楚,符合法律、法规、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投诉请求未予支持;
三是对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提出的改进工作、完善政策等建议重视不够、落实不力,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;
四是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信访事项处理职责的情形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