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访办理知识
两个不再受理”是什么?
发布时间:2026-04-07 10:11 来源:四川省信访局

①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,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,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和其他机关、单位不再受理;


②已经依法终结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不再受理。


Copyright©2021-2025 xfj.cngy.gov.cn All Rights Reserved.   主办单位: 广元市信访局
地址: 广元市利州区商业街70号   联系电话:0839-3262412  技术支持:程友科技
网站标识码 :5108000055   蜀ICP备14032446号-3   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354号   访问数量: 3651995